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第32章
最后的审判(续)
4229.我们从第三卷(系指拉丁文的第3卷)开始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4章关于最后审判的预言。这些解释被放在了那一卷最后几章的开头部分,目前已解释到31节(参看3353-3356, 3486-3489, 3650-3655, 3897-3901, 4056-4060节)。概括地说,主的这些预言的内义从所给出的解释很清楚看出来,即祂预言了教会的逐渐毁灭和最终一个新教会的建立,其次序如下:
⑴教会成员不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,反而开始彼此争论它们。
⑵他们蔑视它们。
⑶他们从心里不承认它们。
⑷他们亵渎它们。
⑸由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仍存留在某些被称为“选民”的人当中,故经上描述了那时信之真理所具有的状态。
⑹然后描述了仁的状态。
⑺最后论述了一个新教会的开始,由最后所解释的那些话来表示,即:
祂要差遣祂的使者,用号筒的大声,将祂的选民从四风,从天这边到天那边,都招聚了来。(马太福音24:31)
这些话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开始(参看4060e节)。
10432.“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”表圣言在其它地方将是好的,完美的。这从“摩西”的代表和“民族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摩西”是指圣言(参看9372节提到的地方);“民族”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,因而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良善(1258, 1260, 1416, 1849, 6005, 8771节)。圣言的各个地方都提到“民族”和“人民或百姓”,在这些地方,“民族”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,“人民或百姓”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;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,“民族”表示良善,“人民或百姓”表示真理(10288节)。因此,当“摩西”表示圣言时,源自他的民族就表示源于圣言的良善。
此处的情况是这样:以色列被接纳是因为,圣言能在他们当中写就,圣言的外在意义或字义纯由对应于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构成。以色列民族当中的一切代表性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;由于这个民族以这种方式参与外在事务,所以圣言在他们当中写就是有可能的。由此明显可知,当“摩西”表示圣言,并且经上论到以色列民族说,他们要被灭绝或毁灭时,耶和华声称祂要使摩西成为一个大民族就表示一部好的、完美的圣言可以在其它地方写就。
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,这一点并未显明在字面上;然而,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得知:人名并不进入天堂,而是在那里转化为它们所表示的真实事物。例如,当经上提到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、摩西、亚伦和大卫,以及其它名字时,天堂里的人完全不知道按着人来理解的这些人。它们在那里立刻不再被视为这些人本身,而是取了一个灵义,即这些人所表示的真实事物。由此明显可知,天堂里的人在关于摩西的这句话,即他要成为一个大民族中看到是哪种含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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